《神州艺术网》浙江讯(记者洪旭朝通讯员林荣辉)
“你们看杨戴村两班子2018年1月和3月的这两次会议记录,都是研究给村干部“涨”工资的事情,不到两个月时间连续加工资,这杨戴村的村干部真‘幸福’啊!”巡察组成员小茅一遍翻看会议记录一边开玩笑道。“早就听说杨戴村是个富裕村,果然‘名不虚传’!”

小茅的这一句玩笑话,却引起一旁的路桥区委第七巡察组组长沈觉的注意,作为有多年乡镇纪检工作经验的老纪检干部,沈组长判断这事情可能有蹊跷!
巡察工作就是从“蛛丝马迹”中巡出真相。根据小茅提供的这一线索,巡察组迅速展开了调查,一方面详细核查会议记录和村账报表,另一方面,对该村群众进行走访。
经过巡察组工作人员仔细核对发现,2018年1月该村主职干部工资向上调整近千元,其他两委班子成员也相应调整。2018年3月将村主职干部工资再次调高近三千元。而且两次调整村民大会记录上均没有相关记录。在掌握了一手资料后,巡察组立即对该村党支部书记陈某开展核查谈话。
“请你说一下你们村2018年1月和3月两次在两班子会议上商量调整村干部工资的具体情况。”区委巡察组工作人员开门见山地问道。
“当时,一部分村干部提出村里工作量大,工资太低,为了提高大家的工作干劲,所以我们在班子会议上面商量了提高工资的事情。”面对巡察组工作人员的提问,原村党支部书记陈某坦白承认。
“那为什么在3月份主职干部的工资又调整了一次?”
“3月份调整增加的这部分工资是区里下拨给村主职干部的,我们想把主职干部双重工资领取进行‘合法化’,所以就在班子会议上通过一下......。”陈某对第二次调整工资的原因回答得支支吾吾。
“你们商定调整并发放村干部工资,是否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2015年12月份区里发了文件,有明文规定村主职干部不得领取双重工资,这个规定你是否清楚?”
面对巡察组工作人员连续地提问,陈某向区委巡察组工作人员坦白两次工资调整都没有通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
“以前村主职干部工资都是村里区里两边发的,区里出规定后,我们前两年的也是按照规定执行的。后来看到村集体收入这么多,我们在村里当干部工资太低了,而且作为村长和书记,干的活比一般干部多很多,工资差不多,感觉自己吃亏了,所以才抱着侥幸心理这样给自己涨工资”。陈某懊悔地解释自己的违纪行为。
在基本弄清事情真相后,区委第七巡察组将问题线索移交给路南街道党工委。经街道纪工委查实,从2018年1月份开始原杨戴村违规向陈某等9名村干部发放工资提高额。2020年6月,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相关规定,原杨戴村党总支书记陈某、村监会主任戴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村委会主任戴某受到免职处理,其他村班子成员受到诫勉谈话处理,违规领取的报酬予以全部退还。
“原杨戴村两次在未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情况下,由村“两委”干部自行商定调整并发放村干部工资,是典型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对于这一类问题,我们将进一步加大问责和通报曝光力度,不断规范村级小微权力运行。”路南街道纪工委书记吴炜琦说道。